今天一大早我就在微博看了一出大戏:
先是郭敬明公开承认15年前的抄袭事件,并向当事人庄羽女士道歉。
而后于正也承认抄袭并道歉。
不止如此,郭敬明还将和庄羽一同成立反剽窃基金。
真是好生热闹。
还记得前不久,111位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于正、郭敬明的事情闹的沸沸扬扬。
编剧宋方金在微博上发布一篇公开声明,称:
“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联合签名,在这个冬至深夜向行业和社会发出强烈呼吁: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
联署名单中就包括当年被抄袭的正主:和郭敬明打过官司的庄羽以及被于正抄袭的琼瑶阿姨。
一天后,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加入到这次抵制抄袭行动中,这件事很快就在圈内传开。
前后一共156位影视从业联合签名,宋老师的这条微博很快就引来数万转发,获得百万点赞。
但是舆论风波如此之大,势头如此之猛,当事人于正、郭敬明似乎有点不受影响,没有任何回应和声明。
继续在综艺中春风得意,忙着育人子弟,忙着在影视大业中指点江山。
但是今天一早,事情有了反转。
万万没想到!
2020年的最后一天,“文艺界巨头”郭敬明在微博承认抄袭一事。
千字长文,还是一贯的郭式诡辩风。
为什么这15年一直不肯承认自己抄袭,因为没有勇气。
一句没有勇气,辩解了当年所有的错误。
这句话我也学到了,不管以后我犯了多严重的错误,咬死不承认,等到场面控制不住那一天,弱弱的说一句:
“对不起,我一直知道自己错在哪,只是之前没有勇气承认。”
对于当年法院的判决,他也做了移花接木。
郭敬明的说法是:
“法院判决他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或者直接将判决书内容刊登在报纸上。“
别小看这”或者“二字,其实是变相告诉大家他当年不道歉并没有什么不妥,只不过两种选择选了后者而已。
他可能忘了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当年的判决书上网动动手指头就能查到。
当时的法院判决写的很明确,郭敬明应该在15之内道歉,逾期不履行就由法院把判决书放到报纸上。
郭敬明却偷梁换柱,变成了“二选一”。
这不是耍流氓吗?
至于给庄羽女士的赔偿,他是这样说的:
“如果庄羽女士不愿意接受,我会把这笔钱捐给公益慈善机构,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副把钱甩在桌子上,你爱要不要的架势。
这叫诚恳道歉吗?
200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所著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对庄羽的《圈里圈外》整体上构成抄袭。
郭敬明需要赔偿庄羽21万并公开道歉。
逃不过法律制裁,这钱他是赔了,但是未曾公开道歉。
奈何当时郭敬明的拥趸非常多,庄羽维权举步艰难。
因为这件事给庄羽不断遭受着网络暴力,甚至有媒体公开发文:
“不知名小作者庄羽碰瓷郭敬明。”
这给她的事业和生活上带来很大的伤害。
如今15年过去了,郭敬明的这份道歉不过是趋利避害后的无奈之举罢了。
看似诚恳,实则狡猾地狠。
今天一早,庄羽也给出了回应。
对真正大气的人来说,一切小计谋都是浮云,庄羽女士的回应有礼有节,不卑不亢。
1、我接受道歉。
2、你提出的补偿,看起来像施舍,我不要。
3、既然你想利用慈善公益来博好感,不如咱们一起成立反剽窃基金会,不能让你好了伤疤忘了疼。
看到庄羽的回应,大家纷纷拍手叫好。
最后郭敬明也给出了回应,答应一同成立基金,并表示希望可以为创作者们创造更好的原创环境。
用抄袭赚的钱反抄袭,怕是郭敬明自己都没想到。
原以为好戏到这里就要结束时,于正被顶上热搜。
继郭敬明就抄袭一事道歉后,于正也回应了当年《宫锁连城》侵犯琼瑶《梅花烙》版权一事,向琼瑶道歉。
并宣布退出《我就是演员3》,潜心回归创作。
但是仔细看:
“这份道歉现在才来,并非我不愿意承认错误,而是我缺乏足够的勇气。
缺乏勇气?
这份道歉声明怕不是copy郭敬明的吧。
一个过了15年才有道歉的勇气,另一个用了六年才正视到抄袭错误。
这迟来的道歉,是真心悔过还是迫于压力。
对于我们来说已经不重要。
重要的是,在这个金钱至上,流量为王的时代。
文艺工作者需要一个干净的创作环境。
对于投机取巧,擅走捷径的小人,我们应该摆正自己的态度。
无论背后的商业价值有多大,利益有多雄厚,绝不能剑走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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