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4月12号,距离1963年4月12号,已经过去整整50年了。
就在55年前的今天,有个21岁的年轻人在纽约市政厅举办了第一次个人演唱会。
这场演唱会让他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没有套路的歌曲结构,尖锐粗糙的公鸭嗓,内涵深刻的歌词……很多矛盾点集中在这一个人身上。
这次演出被哥伦比亚唱片录制了下来——也有传言说是偷录的。尽管录制现场唱片这一想法经常被人们说是借鉴了琼贝兹(Joan Baez)在前一年的想法,但这次确实也使这个年轻人爱上了现场音乐。
Joan Baez
就在那一年,他在前一年发行的第一张个人专辑得到了格莱美“最佳民谣录音奖”。
心里永远揣着纯灰色调色板的记者谢尔顿,把这些事件写到了《纽约时报》头条,并且很反常的给予这个年轻人极高的评价:
“一个民谣音乐家,除了言之有物和振聋发聩这两点之外,他打破了歌曲创作的所有规则。”
《纽约时报》的头条作者通常不会把一个人——尤其是这么年轻的一个人,给夸到这种程度。当时其实挺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这么一个嗓音不太好听,甚至说很难听的歌手,会得到如此赞誉。
直到多年以后,当人们一次又一次的从报纸和电视上看到这个名字之时,人们才意识到,当时对他的赞誉,就像闹着玩儿一样,根本不算啥。
这个年轻人叫鲍勃迪伦(Bob Dylan),是个唱歌的。
Bob Dylan
(一)
1962年,鲍勃迪伦发表了他第一张专辑《Bob Dylan》。
早在迪伦10岁时候,他就表现出对音乐浓厚的兴趣,并且已经开始自学吉他、口琴、钢琴等乐器。
高中时期,他就开始组队玩儿摇滚了。虽然是一支拙劣稚嫩的小乐队,但这确实也是镇子上的第一支摇滚乐队。
迪伦14岁那年看了一部叫做《Blackboard Jungle》的电影。他第一次领略到了摇滚乐的狂热与神奇,也第一次意识到,音乐除了它的艺术属性之外,还有另外一层意义——它的社会属性。
那会儿摇滚乐还未大范围的流行起来,白人们普遍还都在玩儿乡村音乐和民谣,而鲍勃迪伦作为一个叛逆青年,则是早早的开始了玩儿摇滚的行程。
不论是查克贝里(Chuck Berry)还是小理查德(Little Richard),都是迪伦心目中的英雄,哪怕他们的皮肤是黑色的。
查克贝里
作为镇子上第一支摇滚乐队的灵魂人物,迪伦无疑是当时的一个青年领袖。
当然,年少老成的迪伦,逐渐觉得自己似乎更喜欢一些“纯”一点的音乐。比如伍迪盖西(Woody Guthrie),比如罗伯特约翰逊(Robert Johnson)这种。
1961年,理查德耶茨的小说《革命之路》出版。
小说描述了当下时代人类的精神困境。受小说的影响,迪伦变得越来越叛逆。
终于,他抛弃了自己的原名罗伯特艾伦齐默曼,给自己取名为鲍勃迪伦。然后从明尼苏达大学辍学,沿着叛逆之路越走越远,走到了民谣之路上。
当然了,此时的他并不知道,他后半辈子将一直在摇滚和民谣之间徘徊。
1962年,第一张专辑《Bob Dylan》发表了。
《Bob Dylan》
他用非常反套路的方法,满怀热情,去创作了自己的第一批民谣歌曲。
然而,并没有得到非常好的反响。
那时候的迪伦,很是不明白:
现在的人们就只知道轻歌曼舞,只知道靡靡之音吗?他们不关心社会吗?他们就没有人文精神吗?
年轻气盛的迪伦想不通,自己的歌做的这么牛逼,为什么就没人关注呢?
再看看同样21岁的琼贝兹,都被成为“民谣皇后”了,天天到处演出爆满,还登上了时代周刊的封面;而我这么大个鲍勃迪伦连个正经演出的地儿都没有,这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殊不知,现在他还在苦大仇深的跺脚骂街,羡慕琼贝兹的“民谣皇后”称号,而转过年来,他就成了“民谣皇帝”——
翻译成人话就是:和琼贝兹勾搭上了。
(二)
1963年,迪伦在纽约市政厅办了自己人生中第一场正式的个人演唱会,也就是我们文章开头说的这一次。
这一年,迷茫的迪伦看到了新的希望——举办演唱会,获得格莱美提名,发布新专辑,还有就是与“民谣皇后”琼贝兹“合作”。
贝兹与迪伦
虽然迪伦专辑封面还是用的他女友萨拉的照片,但身边陪着他那一位,却已经是那个嗓音优美的贝兹了。
人们每提及这段时光,总是会用“鲜花插在牛粪上”来形容。毕竟,贝兹的嗓音确实是好,迪伦的公鸭嗓也确实是次的不行。
当然了,对于迪伦来说,嗓音再差也不是问题。尽管他当时还不知道自己多年以后能够斩获诺贝尔文学奖,但他当时也确实觉得,自己的歌词写的牛逼。
其实迪伦早期的音乐,并不算是非常出彩。如果对民谣有研究的朋友们去听的话,一耳朵就能能听出伍迪盖西的味儿。
这股很明显的模仿痕迹,在1965年,被打破了。
那一年,迪伦在新港音乐节上,搞了个大新闻……
其实迪伦在1963年和1964年都参加了当时影响力非常大的新港音乐节,他以民谣歌手的形象成名,很大因素上也和这两年的新港音乐节有关。
可是在1965年,他第三次登上新港音乐节的舞台时,一切变得不一样了——迪伦抱起了电吉他。
1965新港音乐节上的迪伦
当人们看到迪伦挂着电吉他出现在台上之时,台下的观众忍不住了,发出了阵阵嘘声。
在那些古板的民谣爱好者看来,电吉他就是摇滚乐,摇滚乐是“粗俗”的流氓音乐,只有民谣才是根正苗红。
而迪伦作为新一代“民谣皇帝”,就必须得用木吉他,弹着和伍迪盖西差不多的旋律就行。挂上电吉他,无疑就是民谣的“叛徒”。
顶着台下的各种骂声,迪伦演了几首歌。虽然骂声不绝于耳,但当那首后来被滚石杂志评选为世界百大流行歌曲第一位的《Like a Rolling Stone》出来之时,还是把人们震撼了。
这TM才叫好音乐!管他民谣还是摇滚,反正是牛逼就对了!
而收录了《Like a Rolling Stone》的那张专辑《重返公路61号》,也成了经典中的经典。
《重返公路61号》
1965新港音乐节和这张专辑,成为了迪伦音乐生涯的一个转折点。从这时“触电”(指使用电吉他)开始,迪伦再也不会被风格所束缚,可以完全的放飞自我。就像那句老话说的:
打开樊笼飞彩凤,遁断金锁走蛟龙。
这时的迪伦,展现出了最真实的自己。
(三)
自从“触电”事件之后,迪伦的名气越来越大了,不论正面还是负面。
夸他的把他捧上塔尖,骂他的把他踹到井底。
尽管他天天被嘛“唱歌难听的民谣叛徒”,但依旧出现在了各种音乐节和演出上。越来越多超越了时代的音乐被他创作出来,渐渐的,负面评价越来越少了,人们认可了他的东西。
哪怕是the Band这种极为挑剔的神级乐队,也奇迹般的接受了公鸭嗓迪伦来一起合作演出。
迪伦与the Band
当时有挺多趣闻轶事,似乎都和迪伦有关。
比如迪伦带披头士几个人抽大麻,比如迪伦去找泥水(Muddy Waters)取经,但惨遭怒斥,又比如从the Band离开是因为装逼太狠被乐队给开除了……
还有关于为什么他没去1969年伍德斯托克,各界说法也不甚统一。有人说是他看不起那帮不敢面对现实的嬉皮士,有人说是他两年前车祸太厉害,想踏踏实实养伤,也有人说本来有他,但是老吹牛逼把主办方得罪了……
很多所谓“官方”的说法都没能达成统一,也实在是扑朔迷离。
很多传言,我们现在已经不太好考证真伪,但那个时候的迪伦,确实是像个胡同串子似的,到处跑,好像和谁都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
迪伦
就在各种猜测中,迪伦一次又一次颠覆着人们对他的看法。
反正就是一边作妖,一边演出。但迪伦和其他同时代的人比起来,有挺大的优势,就是身体好。
当别人被酒精和毒品折腾的半死不活之时,迪伦却可以踏踏实实出去演出。
在1988年6月开始,迪伦开启了《Never Ending Tour》巡回演出。就像名字一样,没有终点。
这个演出到现在为止持续了30年了,干了2000多场,还没停。
现场图片
演出的logo是个带着皇冠的眼睛。
关于这个眼睛的说法有很多,最被人们所认同的,是出自这句话:
“在瞎子的世界里,独眼就是国王。”
也许在迪伦看来,我们都瞎,根本就看不清世界的本质,也看不清这个时代。毕竟,他是看透了这个世界和这个时代的人。
在2016年,迪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然而自始至终他都没去拿这个奖。
迪伦拿过的奖太多了:格莱美奖、奥斯卡奖、金球奖、普利策奖、法国艺术勋章……这又多了个诺贝尔。
迪伦与奥巴马
当时诺奖委员会表示根本就联系不着迪伦,而且他们相信迪伦应该不会不知道自己得奖了。
迪伦后来发了个不痛不痒的声明,表示感谢诺奖委员会,还说了挺多不咸不淡的话:
“我这做音乐几十年,一直在纠结我到底是民谣还是摇滚,现在我知道了,我玩的这是文学。”
就好像是在嘲笑所有人一样:
我玩的是啥还用不着你们来评论!
55年前的今天,当迪伦在纽约市政厅开自己第一场个人演唱会,去唱出那些反传统、反套路的歌曲之时,他就已经告诉了全世界——
世界会因我而改变,我和你们不一样!
多年以后,当迪伦面对台下万千观众之时,他可能永远无法忘记那个遥远的下午,他在伦敦市政厅举办第一次个人演唱会的场景……
本文图片视频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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