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升有一本书叫《9999滴眼泪》,里面有一封歌迷写给他的信。
这位歌迷不是别人,她就是陈绮贞。
她称呼陈升为“亲爱的偶像”。
亲爱的偶像:
我从高中开始听你的音乐。某一年夏天,我在朋友的车上第一次听到你的歌,年少的我第一印象,「这人怎麼这样唱歌呢?」说不上好不好听,爽朗的歌声既难以掳获少女的心;毕竟从未被社会束缚过的我,当然也不懂和自己私奔的快活之处。
而朋友近乎解体的车,缓慢懊热又有些微妙的尴尬气氛,就在对一首一首的歌曲评头论足之后,时间於是打发了,在你跳脱飞扬的歌声中,青春也打发走了。
一次意外误植了心中爱情定义的邂逅,我在朋友的家中看到了偶像另一块录音带,走不进别人的心,却意外的走进了你的抒情里,我几乎快要执著的爱上不优越的惨澹和平凡。夜深人静依附著歌词揣测,我知道迷恋的不是你的具体,而是你弥补了无法满足的生活条件空洞无秩序,代替我提供了一切不顺遂和不快乐的理由。
我掉进了你那个世代共同的微愠里,那种再怎麼哀怨愁苦依旧要抱著期待和关怀,我也间接的爱上了所有人的脆弱和敏感,提早在苦涩中提炼真正纯粹的甜美。
纵然甜美不该只从此处才能被完整提炼,关於如何在深蓝海洋的冷峭静默里,如何在远方国度无目的流浪,冲动而起的叛逆冒险,甚至在杯酒交错的短暂时光或只是单纯的与一位推拿老师傅的惬意交谈;很慢才成熟的我缓缓的意识到,除了对勾勒不出的未来无能为力之外,美好其实无处不在。
比起少女幻想式的哀愁体验,所谓真实生活还可以怎麼过,在我心中缓慢成形的「你」,也为我划出疯狂和理智的界线。任何人看你自由的在这两方空间来回走著,很难不回头想想自己乾涩的人生。
从不曾主动搜集你资料的我,竟也在这些由音乐和歌词和一些你的荒唐消息拼凑出了完整有机的具体。你之於我的偶像地位於是成立。
最初曾在士林废河道看了你的演出,后来开始参加跨年演唱会。也曾听说你会出现在某一间我常去的公寓隔壁(后来证实是谣言),终於我还贴著墙听隔壁的动静。
我的最疯狂也仅止於此。
不过,我当然知道偶像不是人当的。
一般来说,偶像可以素颜,但要有一些基本的原则,不公开恋情,不能有脱序行为,偶像不该乱发脾气,不能人间蒸发,不会让人惧怕,不能随便改变,不能一成不变,凡事客气满意,给的起每一个不分青红皂白的微笑和拥抱;总之偶像不该是人,偶像之於凡人就应该是尽量延迟我们粗俗的幻灭时间。偶像看起来就该是一个牢笼或惩罚,因为我曾攀附在你身上与你一同飞翔才紧握到的自我认同,那种快乐和害怕坠落的刺激感受全因你而起的,可千万别把我摔落。
但怎麼办?我想到的每一样每一样,都在我为你建构完美之前就已经错过幻灭的时机。我为何可以异常冷静的看著你的一切,然后敞开心胸地说,「没错,你做什麼都是对的」,这样的肯定呢?
我想,并不是因为认识你的日子等同於我认识爱情的日子,而是我真的感觉到,你一定就是那个了解我的人。
当然更不是因为后来你认识了那个肤浅而表面的我,而是因为,你真的认识你自己。
我可以大胆摆出歌迷好大的架子要对你说,偶像不必为了我的信任而忠於自我,也不必为了怕我失望而不敢背弃自己,当然可以为了生存做出深陷泥沼中的人也无暇思索的决定,也可以为了挥霍欢娱的代价自行负责,我不怕偶像拿他的人生惊吓我,我感激你曾经带著我的心逃离幽暗的那裏,但我更感激你勇敢的接受你想要的一切。
即使是你每次出现身边都伴著不只一位年轻女孩,或曾不情愿地出现在医院里,还有一次醉醺醺的盯著我一首歌从头到尾眼睁睁瞎掰,更别说我唱著唱著你就躺平在舞台上的那晚……在绿岛深夜带我们去露天温泉当众裸泳……最可恶的是,要出一本书也不让我先看就要我写五百字……而且夺命连环的催稿还叮咛我千万要乱写……
看你像永不凋谢的花朵恣意嬉笑,阳光下挥汗狂奔,搂抱著来来去去的友谊却仍不放弃,不间断的用作品为自己的生命刻印,引导众人酒神般地随灵魂起舞……
而我怎麼能乱写呢?
亲爱的偶像:
我当然「永远永远」支持你!
身为你的歌迷,我愿意为你更改永远的定义,
这永远不会是自我欺骗成份居多的时间的长度,
我想会是自由心证的感情深度。
也请你永远地当我的偶像吧!
只要我有一天还崇拜著爱,崇拜著自由冒险和善良关怀,
我就会继续对你,表达著我的崇拜。
永远支持你的歌迷 陈同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