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陈冠希在一场很Real的直播中,正面回应了自己对《中国有嘻哈》。
三胖也在文章中写到了,陈冠希和很多嘻哈老炮一样,之所以对这档节目不满,是因为看到有人利用了Hip-Hop,所以才说“十几年前我们真正在做Hip-Hop的时候你们在哪?”这种抱怨的话。
很多人看完之后表示质疑,因为他们觉得陈冠希太老派了,动不动就按资排辈看不起新人,王波、MC仁是牛逼,但现在已经是新时代了啊。
陈冠希老派吗?三胖并不觉得。
随着社交软件的普及,很多草根都用自己的方式和手段实现了当明星的梦想,这其中也包括Rapper。很明显,是不是地下出身,有没有参加过Battle战,早就不是评判Rapper是否牛逼的标准了。
前几天,陈冠希就在ins上推荐了一位新晋的网红Rapper的巡演日程,并配文:“I Like This Fucking Guy。”
这位网红Rapper不是别人,就是去年靠“土酷”火遍网络的Rich Chigga。
不仅如此,昨天陈冠希又在微博上推荐了Rich Chigga的演出,并表示严重期待:“说真的,我也等不及看他!”
虽然这很像是INNERSECT的活动,但不难看出陈冠希对Rich Chigga的偏爱,这个年仅18岁小伙凭什么?
Rich Chigga出生于1999年印度尼西亚,原名Brian。因为年轻,他和很多00后一样,很早就接触到了互联网和社交媒体。
这货从小就没想过自己会成为一个Rapper,因为看到YouTube上很多有意思的网红,他就开始模仿,并立志想做一个有趣的酷人。
所以他经常拍一下恶搞视频,叫你怎么去很酷的吸电子烟,或者去偷别人家的大麻。
12岁左右的时候,Brian就开通了自己的Twitter账号,因为一张自己和奥巴马的合影而成为一名小网红,当然这张图是靠ps的。
除此之外,他还搞过类似这种的图片:
但靠这些奇奇怪怪的P图得来的名气,对Brian来说都是意外,因为他最开始接触网络的目的就是学英语。
后来他接触到了说唱,接触到了嘻哈文化,而最根本的目的也是学习英语。其实三胖当年也企图用英文说唱来提高英语,所以经常听Eminem的歌曲,我心想:“我要是能把阿姆的歌学会并唱出来,英文口语一定巨牛逼。”但最后我放弃了,因为实在学不会。
而Rich Chigga因为学习英语而迷上了很多嘻哈巨星,也学习自己写歌词,练习flow,但一直没有正式的当回事儿,因为他从来没想过能出名成为一个真正的Rapper。
而在一群朋友的强烈要求下,Rich Chigga正经的写了一首歌,录了音,并一本正经的拍了歌曲MV按照自己的搞笑方式。
没想到他就凭借粗制滥造的《Dat $tick》MV火便网络,油管点击上千万,他成了火便网络的“腰包哥”,并刮起了土酷的潮流。
火的不仅仅是他的装扮,还有音乐。这首《Dat $tick》在欧美职业Rapper眼中,也是不俗之作,而且他们一致认为腰包哥的说唱水平,不低。
而且在此之后,美国著名的嘻哈团体武当派Wu-Tang Clan中的成员Ghostface Killah还兑现了自己的承诺,与腰包哥一起合作,完成了一款高级版本的《Dat $tick RMX》。
Rich Chigga火了之后他受到了很多嘻哈媒体的采访,当记者问到“你的Reebok腰包里装的是什么?”时,他回答到:“包里装的都是我的性欲。”
这个逼装的,好像他已经明白“酷”的真谛了一样。
Rich Chigga在接受时代杂志采访时,很骄傲的说:“如果你年纪小于30歲,Facebook上的朋友比起关心美国大选,更喜欢转发讽刺搞笑贴文的话,那你很有可能看过《Dat $tick》的MV,由17岁的艺术家Rich Chigga所唱。”
17岁正是酷的年纪,也是最值得张扬的年纪。Rich Chigga在他的歌曲《Seventeen》唱到:
Ballin only seventeen my skin is green
才十七岁就花天酒地,我的皮肤都是绿的
Watching numbers goin up thats just the everyday routine
看着存款数增长,那只是我的日常而已
17岁的Rich Chigga和很多嘻哈歌手一样学会了张扬,但这份张扬里却带着网络时代年轻人独特的自信。
Rich Chigga可能是最能代表年轻一代街头文化的人,这种街头文化诞生在网络,它没有匪帮时代的黑暗和肃杀,反而更多的是幽默与诙谐,但就是很酷。
Rich Chigga很懂Hip-Hop,但他没有把嘻哈局限在苦大仇深的过去里,而这可能就是陈冠希喜欢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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