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摇滚乐迷,今天再提起披头士的名字,我脑海中是不以为然的。
这种不以为然来自我自以为太了解了披头士了,整整十年,没有一个灰心的阶段不是播放披头士的音乐的。
有时问起身边的朋友说起披头士乐队,似乎嘴里就散发着一种陈腐老旧的味道,“也太old school了吧”一位英国留学6年的朋友说,这让我觉得自己很过时又或是不懂潮流。
他喜欢的碧昂斯,我实在不懂,当我自以为了解披头士音乐时,今天重新听回披头士专辑任然存在大量让人大为惊艳的音乐,这其实很令人沮丧.他们在录音室玩出来的风格,乐器的运用,声音的探索之多,我想并不是一个时代的时间就可以将他们放进历史博物馆的。
后来我又重新回到披头士的音乐海洋里畅游了一段时间,难免感慨海之大。
1957-1970年 披头士解散是非常值得庆幸的事情
因为解散之后,令人感到惊讶的是,每个人之后的音乐都明显独立于披头士乐队风格,在音乐上,这四个人都是各有特色,主见及方向,这也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解散原因。
尤其是乔治.哈里森的音乐才华,实际上披头士走到1967年时就是一种束缚了,恰巧那是那时小野洋子的插入。让保罗十分反感,他们从来就不承认这个邪恶的东方女人,在列侬的访谈里,也明显指出,披头士乐队,在1966年时已经是处于分裂状态。恰巧他们信以为赖的经纪人Brian Epstein在家中死去,商业上失去操作,停止了巡演,他们之间也就没有什么理由在一起了。
列侬忙着他的抗战宣传,保罗忙着制作音乐,努力在保住披头士乐队,乔治.哈里森忙着研究印度音乐及哲学,老婆跟兄弟Eric clapton搞上了也不知道,林戈.斯塔尔陪陪着哈里森,陪陪保罗,看看列侬的。
1970年才对外公布乐队解散,乐迷们都祈祷重组,可是今天看来,是非常庆幸的。
幸亏披头士乐队解散了,我们才可看到合的一面,分的一面,由外到内彻底被解析的披头士乐队,有些类似于四位一体的诠释。
他们之间的音乐创作,是值得被多次重温的,总是能有一些新的东西发现。
68年的《white album》专辑是披头士最后的辉煌,也一览无遗的展示他们深度的配合,每当“rocky raccoon”保罗的声音rap起的时候,便会不可控制的摇晃身体,保罗的创作太擅长让人快速的融入音乐。
列侬创作的“revolution9”这首歌是非常抽象性的声音融合实验歌曲,神经质,梦幻感,未来感。各种声音的交织错层,立体声,左右声道相互切换,怪异不断重复NUMBER 9,教堂,汽车,枪战声,马路,小孩,很多种场所的声音。有点像是汤姆.威兹的创作方式但又不全是,列侬这首更显得光怪陆离。这也很反应他的政治意识觉醒。
这专辑也可以说是保罗跟列侬在音乐上截然不同最大的体现之一,而乔治.哈里森的才华任然被压制着,直到后来才爆发,让他们两个刮目相看。
陶喆也曾对这张专辑写给乐评,有兴趣可以去豆瓣看陶喆怎么说,除了他踩了一下猫王不大好,其他的都挺有参考价值的。
说回保罗.麦卡特尼,曾经对他单飞之后的创作一个都不喜欢,甜甜腻腻,叽叽歪歪的,瞎欢喜的感觉,不刺激。而是痴迷于约翰.列侬在音乐上带有强烈的个人主义的创作,他的作品大多毫不隐藏的针对某种人事物,政治,人文,自我的表达直接又尖锐。
例如《revolution》、《prower to the people》、《God》、《nobody loves you》…
但直到有一天更倾向于感受音乐自身的节奏,编曲,制作手法等的丰富性时,毫无疑问,人们会更加的喜欢保罗,他相当于是音乐制作人的角色,也擅长唱情歌,在歌曲中表淋漓尽致的悲伤情感,也擅长抒情摇滚,总是能第一时间抓住乐迷的心。
保罗单飞之后,非常的高产,但质量上还是有很多不太如意的歌曲,例如在《pure mccartney》张专辑里,整整67首歌曲,只有寥寥几首稍微可以拿来跟披头士时期相媲美,其他的大多中规中矩到一模一样。
最有创新其中几首,例如“Queenie Eye”“live and let die”“Hi hi hi”是比较能让人感到保罗的感情存在的,声音的起伏明显,编曲丰富多变,而不是其他像鸡肋一样。
最让人吃惊的莫过于乔治.哈里森了,他大多的音乐让人感受到是积极激励的东西,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参透了多少印度宗教哲学,但很明显,他的音乐里弥漫着一种向死而生的乐观味道,让人内心十分轻快又释怀。乔治.哈里森的摇滚给人感觉有些类似皇后乐队。
这跟他的印度信仰有很大联系,很多歌曲也带有浓浓的印度风,可实际上乔治.哈里森在披头士的时候就已经有许多的作品了,在Let it be记录片里可以看到哈里森公然的与保罗翻脸,保罗一直压制着哈里森,他的作品却只能由保罗来挑选决定好坏,这让哈里森十分不爽。
这也是为什么乐队一解散,哈里森立马发行了三张专辑,并且广受好评。
《let it roll》是其中一张非常感性的专辑,情感是高级的,无论是向上的还是向下的,乔治.哈里森很是真实又理性的态度,对人们而言几乎是零障碍的就可以相通。
例如“My sweet lord”、“what is life”、“Give me love”
每当北京的天空雾霾重重时,这些歌曲总是能带来人莫名其妙的开怀,像是有力量撕开整个压抑的天空一样。他的这类音乐不是鸡血的也不是宣泄的。而是循序渐进,从低沉忧郁到慢慢振奋,从振奋在转入到一种极大的释怀中。我想这也许就是为什么他的音乐总是洋溢着乐观力量的原因之一。
在音乐创作及成就而言,乔治.哈里森毫无亚于列侬跟保罗,只不过因为哈里森的其他专辑里充满宗教色彩的东西才与人们产生了距离,但至少格莱美只给乔治.哈里森颁发了终身成就奖,给保罗的是最佳摇滚歌手。
作为乐迷,最容易忽视的便是林戈.斯塔尔,但他却是最老好人的一个,虽然他独立创作的作品只有十一首,其他大多以合作或是翻唱形式,可在披头士中他榜样强有力的和事佬角色,有趣的是,林戈老婆被哈里森搞上之后,他任无怨无悔的陪在好兄弟身边。乐迷喜欢称呼他为小萝卜头,其他三个人身高都178cm上下,只有他是168cm,而林戈也曾说当时加入披头士只是因为工资高,以现在林戈逆天的颜值看,他应该会是一个活到最后的披头士。
有人说披头士的音乐“也太Old School了吧”
我想那大概可能只是还停留在披头士早期吧,在我看来他们是,披头士乐队,约翰.列侬,乔治.哈里森,保罗.麦卡特尼,林戈.斯塔尔,五个独立的时代影响。
陶喆也曾说:“我发现很多人并没有真的了解他们的音乐及其产生影响力的前因后果。我想很多人都听过一些披头四的名曲像是 “Hey, Jude” 或 “Let It Be”,但他们最好或最有影响力的作品并不是这些歌。我必须说披头四的影响力是渊远流长的”。
所以说披头士乐队,他们是汪洋大海,多的是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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