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深夜,听到《清白之年》。反复听了三遍,心潮汹涌。关掉手机,看着斑驳的墙皮,听到自己有力的心跳。
三个月之前,我还在参加一个考前辅导班。简陋的年迈宿舍,潮湿阴冷。校园有许多老松,有点垂下来打到你。行李箱放在床底下,一半书,一半衣服。
后来每每回首,原来那是我最后的学生时代。
生活看起来很是规律。每天一颗鸡蛋,三大杯白开水。复习资料有点沉重,练练臂力也是好的。每天背诵很多东西,不停的刷题记笔记。医学生真的有可能猝死。
在阳光满溢的教室里,耳朵里塞着耳机,笔下生风。我突然很想要打架,撞击,疼痛。意识到这个想法,我知道自己有些不好。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生活有条不紊,我和朋友一起走许多路,为了喝一杯雪顶咖啡。吃很多黄瓜和西红柿,晚上睡觉脚趾头总是冰凉的。有一次跑去了宋琬故居,吃了火锅。
只有一次,克制不住自己。我跑去了理发店,打了三个耳洞。三声枪响,噗噗噗,穿过皮肉的声音有一些钝。三个点的微痛,让我的心有一瞬的停顿。我打过七个耳洞了。
就在那样的状态,我遇见《清白之年》。
有人说,朴树是一个年代。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在我出生的那一年,他签约成为朴树。我没有白色的裙子,也没有遇见白衬衫的少年。一蹉跎,我也迈过了学生时代。
教室里每天都乱糟糟的,有人打王者荣耀,有人大声憨笑。我看向周围的每一个人,他们都手心潮湿,焦虑的握成拳头。我戴着眼镜,听见朴树向我走来,递给我一个火把。
为什么学习的时候要戴着耳机呢?明明注意力集中的时候什么也听不到。
因为想在注意力放松的第一时间耳朵就听到音乐。在每一个缝隙里,都能充溢着。
天蝎座,和我是绝配。O型血,豁达粗放。怎么看都觉得他很好。有人说他是都市丛林中的行吟诗人,我总觉得其实他并不在都市中。他应当是在草原,雪山,或者海上。
一个和我父亲一般大的男人身上的少年感,真的很性感。
朴树说他身上有一个混蛋,他把《猎户星座》称之为她。他的音乐就是他的肋骨,也是软肋,也是伴侣。
生而为人,何其有幸。能做自己想做的事,为着自己的梦想奔波,发怒,失眠。甚至生病。我都觉得很好。
《清白之年》的结尾有一个发音,很多人纠结到底是什么,“Hey,还是哎还是什么”。我在第一次听到的时候觉得一定就是“嘿”,有点痒痒的撩拨人。
最后的几天,天气阴沉,大风。每个人都窝在宿舍的床上不肯动,不停的刷题。安静,只有笔画的声音。
外卖,坐在地上,把饭放在暖壶上吃。新开了一家鸭血粉丝,我们就吃了一次。吃完了就看书,累了就歪倒眯一会儿,醒了继续。
每个人都变得沉默,偶尔出声讨论一下题目。在这样的寂静中,我们走过了。
整首曲子,云淡风轻。她的力量在我这里,是心定意坚。
不知有多少人,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长天大地,我要去游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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