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闻震老师是在天娱位于北京红领巾公园的办公室里。闻震的头发即使不仔细看,也能发现其间夹杂的明显的白发,但聊起天来,当说到音乐的话题时,闻震的眼睛里闪烁的都是热情,滔滔不绝。
因为是制作人,又身兼天娱音乐总监和福气音乐总经理的职务,忙碌是闻震的常态生活,但这位生于上世纪70年代的音乐制作人也有自己排遣和放松的方法,他说:「有时候工作累了,我就会去红领巾公园里绕着湖溜达几圈,再回来工作。」
2016年,「超级女声」的 IP 在离开公众视野10年之后终于回归,不同于以往的「超级女声」,这次的比赛从卫视平台转移到了互联网平台芒果 TV 播放。当时天娱想举办一个「天娱原创词曲大赛」为超级女声征歌,也找到了幕后圈,希望借助幕后圈的平台一起收歌。正是这次合作促成了这篇采访的诞生。转型互联网综艺的超女还能续写04、05年时的辉煌吗?带着这个疑问,我们于近期和天娱传媒的音乐总监、著名的音乐制作人闻震老师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交流。
关于天娱、关于超女、关于年轻创作人该如何创作,闻老师用他近20年从 SONY MUSIC 到天娱音乐总监的经历给了这满满一大篇干货。
Part 1
天娱和「神曲部」
闻老师,最近在忙什么呢?
最近主要就是天娱这边的事情吧。
福气音乐那边呢?
福气这边是一个制作公司,刚推了一首单曲叫《吃货鸟不起》,淘宝5月17号有一个「吃货节」,我们给良品铺子做的,有点像神曲,演唱是我们签的一个艺人张伯宏。
您在天娱成立了一个「神曲部」,这个神曲部你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去年年初吧,三月份。
怎么想起来用「神曲」这个名字的?不怕别人误会吗?
(笑)神曲这个名字,每次我和别人说,对方听到之后眼神都会晃动一下。这个我觉得也是正常的,别人会说「咦?天娱怎么还有个做神曲的部门?」可能是因为每个人对「神曲」的定义不一样吧。大多数人都觉得神曲是什么《小苹果》这种非常「接地气」的歌。
我认为神曲不单单是一些这种接地气、甚至说有点 LOW 的歌,只要是符合一些社会的功能性、或者是为品牌、事件做服务的,这些都可以称之为「神曲」,它们都承载了一定的社会价值。
听起来有点儿做新媒体贴热点的感觉,神曲部会这么做吗?
去年神曲部做了9首作品,几乎全部都是有社会功能的。早期我在构想的时候,是去做一些节日的歌曲。比如去年父亲节,我们做了一个6个人合唱的歌叫《老爸老妈》,那是神曲部最早的一个作品。后来除了传统节日,我们也会去跟一些新潮的节日,比如光棍节。破天荒请了天娱的4个歌手,做了一首《单身狗之歌》,谭佑铭写的。这个歌后期发酵还是影响了一些人,包括最近湖南卫视的《天天向上》也在找我要这个歌的伴奏,他们主持人要唱。
看起来还是挺红火的,所以今年神曲部有什么计划吗?
今年是奥运年嘛,所以其实最近一直在策划奥运歌曲的事情。因为这个事儿有社会价值,所以我们希望可以整合更多的资源,请一些体育界的人士,文体一家跨界来做。上个月我还给左立做了一首歌,叫《有没有一首歌》,这个歌负载的事件是当下比较有话题性的医患关系,希望把社会对医生的误解打开,起到正向的引导作用。
Part 2
超女和 TFBoys
咱们来说说超女吧,超级女声这个 IP 的今年是时隔十年之后的回归,04、05年的时候,中国还没有什么选秀节目,超女也是一枝独秀。而现在,各大音乐选秀节目已经霸占了观众的电视,你觉得超女今年还能续写辉煌吗?
我个人认为今年超女想要达到04、05年的成绩,很难。首先最主要是一个平台决定了一个事件能否成功。以往的超女都是在湖南卫视最黄金的时间段播出,而今年不会登录卫视了,只在芒果 TV 这个网络平台播出。虽然现在网络视频很火,但是娱乐的风向标还是在卫视。再一个像你说的,现在的选秀太多了,所以观众会很分散。所以必然不会有那么火爆了。
然后从选手的素质来说的话,今年很多选手会来自于一些「网红」的平台,所以今年的选手的水平也会有点参差不齐。针对今年的情况呢,我们也希望打造的方向是「团体」。
现在的大趋势也是做团,据不完全统计啊,全国现在类似 SNH48 这样的女团已经至少有7、8个已经在做的了,所以今年我们的计划也是做团。(停了下)不过比赛还是分名次的啊。
提到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这首歌几乎是家喻户晓,原唱是张含韵,你前段时间也做了 TFBoys 翻唱这首歌的制作人,你觉得张含韵的版本和 TFBoys 的版本,哪个更好?
做 TFBoys 的版本之前,我也仔细听了一下张含韵的版本,她的这个版本比较慢,比较悠扬。但是 TFBoys 的成员都是小孩儿,我觉得不适合太有内涵、太深情的表达。小孩儿就是高高兴兴的就好,直接的表达,所以我做了一些偏舞曲形式的改编。我觉得也不能说我更喜欢哪个版本,毕竟这两个版本差了10年,所以只能说什么时代就会有什么样的音乐吧。
说到 TFBoys,前一阵天娱也推了一个平均年龄只有12岁的团体 H2K,你觉得现在越来越多这种低龄化的「正太团」的出现是好事还是坏事?
我觉得这种团体只要他的营销是正向的就是好事。因为每一个团体都代表一个年龄段的人,是这个年龄段人的精神榜样,所以只要这个榜样是正向的我觉得就很好。
我们之前也分析过 TFBoys 为什么会火,吸引了很多妈妈粉。一个是因为在 TFBoys 这个年龄段,当时没有偶像,这是个空缺。一个是因为TFBoys 这些小孩儿很正向,名牌学校上学、微博有很多和学习有关的内容,妈妈们觉得我的孩子就应该这样,就应该喜欢这样的偶像。再一个不能排除一些妈妈把 TFBoys 当成自己女儿的择偶标准了(大笑),我女儿就该找这样的,长的好看,又正面。对了,还有一个原因, TFBoys 当年是翻唱出道,他们年纪很小,翻唱不会引起原唱艺人的反感,而且会帮他们免费转发,这个就厉害了,花钱都不一定办的到的事儿啊。
Part 3
给创作人的干货分享
说回到你自己吧,从业已经快20年了,当初你是如何入的制作的行呢?
哎呀,说起这个,我当年入行还是带着一些传奇色彩的。也不能说是传奇色彩吧,就是大家可能会觉得比较有趣的一个事吧。
哈哈,那你仔细说说。
97年的时候,我还在歌厅当歌手,那时候所有驻场的歌手都唱张学友,所以我说张学友代表了我们这一代人。那时候去歌厅当歌手,你必须要会唱张学友,不会老板都不要你,还好我当时唱张学友唱的比较好。然后我一边在唱张学友,一边也在写歌。当时有一个哥们,是上海声像的,他给我打电话说:「闻震,你不是想认识 SONY MUSIC 的老板吗?」(激动)你知道 SONY MUSIC 当时对我来说就是朝圣一样啊!我喜欢的所有欧美的歌手,Michael Jackson、Mariah Cary、Celine Dion 啊都是 SONY 的。我曾经立誓啊,如果我能去 SONY MUSIC,这辈子就算值了。
我哥们问我:「你知道柯以敏吗?」,我说:「不知道」。他又问我:「你知道《太傻》这首歌吗?」我当然知道了。朋友说这首歌的原唱其实是柯以敏,她是 SONY 马来西亚的歌手,她现在要进军内地,然后要办一个歌友会。因为她在国内没有名气,所以想找人去当个托儿,假装观众跟她合唱《太傻》,问我要不要去,说 SONY 的老板也会去。
后来我就去了,也是借着这个机会认识了我后来的老板陈道明,不是演戏的那个啊,我特别感谢他。当时 SONY MUSIC 刚刚进入中国大陆,他听说我也写歌,就让我去制作部做助理了。当时我是第一个加入 SONY MUSIC 中国区的员工,7年后我离开的时候,也是我们当时那批人里最后一个走的,所以说我和 SONY 的感情很深。SONY 一进中国就签了刘欢、韩磊和毛宁三大歌手,一下子就轰动了。
为什么说我特别感谢陈道明呢,因为他很愿意给新人机会。我的机会是怎么来的呢?当时满江有一首歌要进棚录,制作人临时有事去不了,但是当时的录音棚是不能取消预约的,因为资源很紧张。怎么办呢,定了也不能浪费啊,那就让我跟满江进去练歌去。我说那就去呗。
后来我和满江练了两个小时歌,但是棚时定了10个小时,后面那么多时间干嘛呢?我说要不然咱们就把那首歌好好录一遍吧,于是就这么着我帮满江录了这首歌。回去我把歌拿给道明听,他觉得录的很好,于是干脆,就让我做了制作人,我就这么正式成为了一名制作人。当然一方面是自己的制作水平得到了肯定,另一方面用我比较便宜嘛,可以给公司省钱,哈哈哈。(大笑)
你现在还自己写歌吗?会有没灵感的时候吗?
写啊,当然也会有没灵感的时候了。前阵子我和几个以前一起写歌的朋友聊天的时候问他们,你们现在还会在没事儿的时候写歌吗?他们都说不会了,都是有目的的创作现在。
我在5、6年前的时候,都会在没有任何目的的情况下写歌,那种时候我就是享受创作的快感。现在对我来说,创作更多的目的是增加发表的作品数量。因为写了一圈了,比如有10种音乐风格,我可能就会主要写其中的3、4种,因为其他的不是我擅长的。毕竟每个风格里都有很多牛人在写,我就写我自己擅长的就好了,其他的机会也要留给其他人。做这行时间越长,越知道自己适合做什么。
那你现在基本只写自己熟悉的风格,时间长了会不会失去原先的创作快感?
不会,因为我还是喜欢这个东西,只要你喜欢就不会没有快感。也有很多人问我怎么平衡创作和挣钱这两件事。我自己是这么做的,这些年我会写很多符合市场需求的歌,可能比较口水,但我自己知道这个东西是能卖出去的,能挣钱的。而我也会自己写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也许不发表。没事儿,这个东西就是为了让我自己爽的,用来平衡我自己的。我会自己录 DEMO 出来,放在那里。
还有就是要保持灵感,你要多和圈内的人多交流,积极和其他作者去 Share,不能闭门造车,拓宽眼界很重要。
你刚才提到要多 Share 这件事,那作者之间在 Share 的时候,会不会存在抄袭的问题?
呃,有,我原来遇到过几个作者有这个问题。对于未发表的作品来说,这种问题可能主要存在于你把作品通过 MP3 传给别人了。关于这个问题,我觉得我可以给作者一个建议:最好能在写完作品之后,在一些版权代理机构去注册,把歌词和歌谱写出来,有一个日期作为证据。这方面版权公司一般可以注册 DEMO 类的,像音著协可能比较偏向于发表过的作品。
当然抄袭的事情还是要提醒大家谨慎选择合作伙伴,靠谱的合作伙伴很重要。真发生抄袭的时候,一定要有一个证据,所以像幕后圈之类的机构可以给你的作品提供一个时间记录,还是很重要的。
给比赛或者活动写歌,有什么技巧可以让自己中标的几率更大?
其实不光是比赛,为任何一个艺人、公司写歌,要让自己中标的几率更大,首先要做的就是做好功课。比如让你给华晨宇写歌,那你至少要把他的歌都听一遍,了解艺人的 sense、音色、风格和特点。因为发布邀歌信息的人也不一定是非常专业的,他的喜好也会变。所以作者要去了解,比如什么样的转音适合他啊之类的。
另外从一个邀歌方的角度告诉大家一些制作 DEMO 的技巧,这个是很干货的。做一个 DEMO 我个人的建议是制作一个整遍加一个副歌,也就是一遍半,不需要全长标准。因为我们主要是听你的歌,不是编曲。
编曲也不需要做的太精致,因为编曲太精致别人容易被你的编曲吸引,而忽略了你的旋律,会觉得你的旋律比较弱。比如你做一个慢歌,那可能一个钢琴一把吉他就够了,舞曲的话就把节奏做好就行,哪怕给一个 LOOP 都行。就是说每种音乐都要用他的基础表现乐器。另一个就是歌词要有,从企划的角度来说,有歌词会比较好。
哦对,还有一个很重要,就是给男歌手写歌,DEMO 要找男的唱,给女歌手写歌,DEMO 就要找女的唱。总之就是要把 DEMO 的关键信息传达给邀歌方,减少邀歌方的选择成本和难度,那你中标的几率就会大了。
那比如我的歌有人看上了想买,那在签合约的时候,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其实作为卖方来说,要注意的一个是报酬,就是多少钱的问题,还有一个就是权利,权利就是说所谓的买断不买断的问题,然后不买断的话又分很多,我是授权 MV、还是授权线上发行之类的。因为对于版权公司来说,每一个权利都是要加钱的。版权公司就是分割不同的权利授权来赚钱的,所以这个很重要。
不过我个人建议,买断这个事儿大家要小心一点。在我的概念里买断和不买断的价格差别至少是4-5倍的差别。另外授权通常我认为3年是比较合适的。
最后你还有什么想跟年轻的词曲作者们说的吗?
(笑)哈哈,那就说说大环境,给大家打打鸡血吧。从08到12年,对我个人来说,是生涯最黑暗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和身边的同行都在问别人,该怎么办。从12年开始吧,对我来说是一个时间节点,音乐行业开始好起来了,最黑暗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各种公司和平台都在崛起。我认为这是历史进程到一定阶段,必然会产生的。现在大家也看到,音乐行业的各种大盘子、小盘子都在整合、进步,大家的心愿都是认为这个行业应该往好的方向去发展,一个相对可能比较好的玩法也正在慢慢浮现。
所以现在进入这个行业的新人呢,我觉得环境肯定会越来越好,对于这一代的创作人来说,这个是一个好事。另外这个从艺人的角度来说,这个时代是一个「社群经济」的时代。就是说我们这个时代短时间不会产生一个超级巨星,我觉得周杰伦可能就是最后一个。为什么呢,因为现在是信息开放,每个人都有选择权,所以不可能所有人的都聚焦在一个艺人身上。每个艺人明星所覆盖和服务的人可能服务于一部分群体,喜欢文青的就喜欢这些,喜欢 EDM 的就喜欢舞曲,每个人只要服务好自己的受众就可以了。不光是明星,创作人也是这样,和互联网的垂直领域的概念很像,聚焦,小而美。所以我也建议各位年轻的创作人,要专注,要聚焦,要找到自己的定位。
所以在这个年代,每个人都有机会。年轻的艺人会越来越不 Care 所谓的「明星效应」,只要你的东西好、我喜欢,我就会用,林夕还被退稿呢,所以大家要用作品说话,机会是很多的。
Part 4
彩蛋和爆料时间
闻老师,咱们正式的采访阶段结束了,然后我这儿还有3个比较尖锐的问题,你可以选择不回答,但是如果不回答的话,你就要给我们爆一个料,怎么样?要不要试一下?(笑)好啊,来吧,反正我料很多,哈哈哈。(大笑)第一个问题,职业生涯中受过最大的委屈是什么?要一把鼻涕一把泪那种。(笑)
好吧,说一下吧。就是在 SONY 的第三年吧,2001年吧。那会我和黄征是同事,我是第一个去制作部嘛,他后来进来的,我们都是制作助理,我们都写歌。两个人写歌嘛,必然会有一些竞争关系嘛。
我自己是觉得黄征写的歌是挺好的,但是两个人为同一个目的去写歌的时候,就会有竞争心理。那时候 SONY 有几次会选择用黄征的歌,没用我的,我自己认为我写的比他的好,但是没用我的,我就觉得道明有点偏心嘛,还挺委屈的。当然这事儿也正常,用谁的不用谁的,事后我也没和黄征提过,但他应该能感觉的到吧。
下一个,在音乐行业做了快20年了,有什么行业里你最看不惯的规则?
从创作人的角度来说,我最看不惯的就是比稿这件事。我觉得比稿可以在刚入行、小朋友的阶段做,但是对于我这个年代过来的人,现在还让我比稿,就有点接受不了。当然,如果项目很好,我还是会去,但是本意上是不愿意比稿的。
而且不光我不参加比稿,从我作为甲方出去的案子,我也不会想做比稿。我会以我的专业判断,去找合适的作者直接写。即使最后不用,我也会明确的告诉对方,不告诉对方有几个人比稿这种事我绝对不会做,而且也绝对不会做超过两个人的比稿。
最后一个问题,从合作的角度来说,你合作过最难搞的幕后人或者艺人是谁?
最难合作?我觉得吧,其实所谓最难合作的艺人,可能就是对自己的音乐比较有想法的,像这样的艺人在这个行业里还是有不少的。
我觉得最后这个问题你是换了个角度答啊,不够劲爆啊,要不给我们爆个料吧。(笑)
(思考)那……我爆一个和金海心后来不合作的原因吧。其实我从最早就开始和金海心合作,从《那么骄傲》到《心感觉》,包括后来她到华纳之后的同名专辑《金海心》,都是我在做。但是从之后的《阳光下的星星》开始(注:实际为专辑《独立日》),就不是我在做了。
其实那张专辑原来还是我做的,而且那时候我和海心天天在一起写歌、创作,已经弄了差不多4、5首了。我当时跟她的想法是把这张专辑打造为类似与 Janet Jackson 的那种感觉,国内还没有,靠和声啊、R&B 啊这种。然后当时一个海心的闺密,一直给她写词的朋友,就说「不好啊,我们要突破,要改风格,改成椎名林檎那种另类摇滚风格。」当时我就崩溃了,我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金海心性格上的某种点还是适合的,但是这个变化和之前的定位风格差别太大了,走了个大极端。我认为这个是不对的,没有过渡。
这事儿我当时挺不高兴的,我还是想做金海心之前那种偏温暖的歌,所以我也挺生气的。就跟海心说,我把之前做的几首歌也留下来,你要想用就用吧,然后我给你介绍其他的制作人来做。结果后来这张发了之后,我发现也没椎名林檎那么另类。
这算料了吗?(笑)
算,当然算,贡献了一个时间比较久远的料。
哈哈哈哈,那是,现在的可不能说,那都是风口浪尖的啊。(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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